DSE 經濟 · Topic F

經濟表現的量度

Measurement of Economic Performance

國民收入是GDP和GNP等總量的統稱。本課題分析GDP三個計算層面、名義與實質GDP、以要素成本計算的GDP、GNP;以CPI和GDP平減指數量度物價水平;以失業率和就業不足率量度勞工市場;以及香港近期趨勢。

01

國民收入

National Income

GDP的三個計算層面;名義GDP與實質GDP;以要素成本計算的GDP;人均GDP及增長率;GNP = GDP + 從外國所賺取淨收益;國民收入統計數字的運用和限制。

核心考點

1. 國民收入

考評提示:GDP三個計算層面及限制

  • 計算 (課程註:無須涉及從收入面計算的GDP組成部分;無須涉及其他有關GDP/GNP的統計數據;無須涉及人類發展指數;S – I ≣ NX恆等式不要求。)
  • 考評重點 國民收入是本地生產總值(GDP)和本地居民生產總值(GNP)等總量的統稱,是量度一個經濟體總體生產活動的指標。
  • formula GDP的三個計算層面:①生產面(增加價值面)——各行業增加價值之和,只計最終產品的價值(避免重複計算中間投入);②收入面——所有生產要素報酬之和(注:無須涉及其組成部分);③支出面——GDP = C(私人消費)+ I(投資)+ G(政府開支)+ (X − M)(出口淨值)。
  • 計算 以當時市價計算的GDP(名義GDP):以當年實際價格計算,包含通脹影響;實質GDP:以基準年固定市價計算,剔除通脹,才反映真實產出變動。
  • formula 以要素成本計算的GDP = 以市場價格計算的GDP − 間接稅 + 補貼;反映生產要素的真實報酬,扣除了政府稅收的扭曲。
  • formula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GDP(人均GDP)= GDP ÷ 人口;GDP增長率 = (本期GDP − 上期GDP)÷ 上期GDP × 100%;人均實質GDP是比較各期生活水平的較佳指標。
  • formula GNP(本地居民生產總值)= GDP + 從外國所賺取淨收益;即GDP加上本地居民在外國賺取的收入,減去外地人在本地賺取後匯回的收入。香港GNP略高於GDP(香港居民在外收入淨額為正)。
  • 對比 以國民收入統計數字作為經濟福利指標的局限:不反映①收入分配(分配不均則大多數人利益未必改善)②地下經濟(非法/非正式活動不計入)③非市場活動(家務、義工)④環境代價⑤閒暇變化;國際比較困難:匯率波動、各國統計方法不同、不同生活成本。
HKEAA 評卷員建議
2020 年 Q25問從香港GDP扣除哪一項以計算GNP。53%同學選對。須清楚區分本地居民在外國賺取的收入(計入GNP)與外地人在本地賺取後匯回的收入(扣除)。
2021 年 同學混淆「居民」和「居民生產單位」的概念,未能清楚陳述收入屬於「從外國賺取的要素收入流入」。使用精確術語至關重要。

常見題型

試解釋計算GDP的三個層面(生產面、收入面、支出面),並說明三者理論上相等的原因。 [6分]
  • 生產面(增加價值法):各行業增加價值之和;增加價值 = 廠商銷售收入 − 中間投入成本 → 避免重複計算原材料等中間投入。 (2分)
  • 收入面:所有生產要素的報酬之和 = 工資 + 利息 + 租金 + 利潤 + 折舊 + 間接稅淨額。 (1分)
  • 支出面:GDP = C + I + G + (X − M);C = 私人消費,I = 投資,G = 政府開支(不含轉移支付),(X − M) = 出口淨值。 (2分)
  • 三者理論上相等:生產所得的產出 → 形成要素收入 → 最終以支出形式購買;轉移支付不計入G(並無實際生產)。 (1分)
試比較名義GDP(以當時市價)、實質GDP(以固定市價)及以要素成本計算的GDP之差異。 [6分]
  • 名義GDP(以當時市價):以當年價格計算,增長包含價格上升 → 通脹期間虛增,不反映真實產出。 (2分)
  • 實質GDP(以固定市價):以基年價格計算,剔除物價變動 → 只反映真實產量增長。 (2分)
  • 以要素成本計算的GDP = 以市場價格計算的GDP − 間接稅 + 補貼 → 反映要素的真實報酬。 (1分)
  • 人均實質GDP = 實質GDP ÷ 人口 → 較佳的生活水平比較指標(須同時考慮人口增長)。 (1分)
試分析以國民收入統計數字作為經濟福利指標及進行國際比較時的局限。 [8分]
  • 環境代價:GDP增長 → 污染加重 → 未能反映環境代價及福利損失。 (1分)
  • 閒暇:GDP不反映工時增減 → 無法量度閒暇對生活質素的影響。 (1分)
  • 收入分配:GDP增長但分配不均 → 大多數人生活水平未必提升。 (1分)
  • 地下經濟:非法或非正式活動不計入GDP → 低估實際經濟活動。 (1分)
  • 非市場活動:家務勞動、義工服務等不計入GDP → 實質價值被忽略。 (1分)
  • 國際比較困難①:匯率波動 → 跨國GDP換算失準。 (1分)
  • 國際比較困難②:各國統計方法及品籃組合有差異 → 不可直接比較。 (1分)
  • 國際比較困難③:各地生活成本及物價水平不同 → 名義GDP未必反映購買力(須用PPP調整)。 (1分)
解釋計算 GDP 的三種方法:生產面、收入面、支出面。 [7分]
  • 生產面(增加價值法):各行業增加價值之總和 → 避免重複計算中間投入。 (2分)
  • 收入面:各生產要素所得總和 = 工資 + 利息 + 租金 + 利潤 + 折舊 + 間接稅淨額。 (2分)
  • 支出面:GDP = C + I + G + (X − M)。 (2分)
  • 三者理論上相等:「產出 = 收入 = 支出」恒等式 → 產出必然形成要素收入,最終透過支出購回。 (1分)
區分「名義 GDP」與「實質 GDP」,並說明如何計算 GDP 平減物價指數。 [6分]
  • 名義 GDP:以當時市價計算本年產出價值 → 受物價及產量同時影響。 (2分)
  • 實質 GDP:以基年價格計算本年產出 → 剔除物價變動,反映真實產量。 (2分)
  • GDP 平減物價指數 = (名義 GDP ÷ 實質 GDP) × 100 → 量度全經濟體產品的整體物價水平。 (1分)
  • 應用:若名義GDP上升而實質GDP不變 → GDP 平減指數上升 → 反映通脹而非產量增加。 (1分)
區分 GDP 與 GNI (本地居民生產總值),並說明為何香港 GNI > GDP。 [6分]
  • GDP:經濟領土內所有居民及非居民的產出(屬地原則)。 (2分)
  • GNI = GDP + 從外地賺取的要素收入淨額(屬人原則)。 (2分)
  • 香港居民及企業在內地/海外擁有大量投資 → 賺取的要素收入 > 支付予外商的要素收入 → NFI > 0 → GNI > GDP。 (1分)
  • 2023 年香港 GNI 約高於 GDP 4%–6% → 反映對外投資淨收益。 (1分)
解釋為何「轉移支付」不計入 GDP。 [6分]
  • 定義:轉移支付 = 政府向個人提供的款項,非用以購買現時生產的物品/服務(例:綜援、長生津、失業援助)。 (2分)
  • 原因①:GDP 量度一段期間內本地「生產」的最終物品及服務市值 → 轉移支付無生產活動伴隨。 (2分)
  • 原因②:若計入 GDP 會重複計算 → 受助人用此款消費時,相關物品/服務已計在 C 之內。 (1分)
  • 對比:政府購買口罩、興建醫院等「政府消費/投資」屬於 G → 因涉及實質生產。 (1分)
02

以CPI和GDP平減指數量度一般物價水平

Measuring the General Price Level Using CPI and the GDP Deflator

消費物價指數(CPI)和GDP內含平減物價指數量度一般物價水平;通脹率的計算。

核心考點

1. 以CPI和GDP平減指數量度一般物價水平

考評提示:CPI vs GDP deflator的分別

  • 考評重點 (課程註:無須涉及CPI和GDP內含平減物價指數的建構。)
  • formula 消費物價指數(CPI):量度一籃子消費品和服務的一般物價水平變動;通脹率 = (本期CPI − 上期CPI)÷ 上期CPI × 100%。
  • formula GDP內含平減物價指數(GDP deflator)= 名義GDP ÷ 實質GDP × 100;量度所有本地生產的商品和服務的整體價格水平(比CPI範圍更廣,包括投資品和政府開支)。
  • 對比 CPI vs GDP deflator的分別:CPI只覆蓋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和服務(包括進口品),GDP deflator覆蓋所有本地生產的商品和服務(不包括進口品)。

常見題型

試說明消費物價指數和GDP平減指數量度一般物價水平的方法,並比較兩者的差異。 [6分]
  • CPI:選定一籃子代表性消費品及服務 → 以固定權重計算加權平均價格指數;通脹率 = (本期CPI − 上期CPI) ÷ 上期CPI × 100%。 (2分)
  • GDP deflator = (名義GDP ÷ 實質GDP) × 100 → 反映所有本地生產品的整體價格水平。 (1分)
  • 覆蓋範圍差異:CPI覆蓋消費者購買的品籃(包括進口品);GDP deflator覆蓋所有本地生產品(不含進口品)。 (2分)
  • 應用:若名義GDP增加而實質GDP不變 → GDP deflator上升 → 反映通脹而非產出增加。 (1分)
解釋消費物價指數 (CPI) 如何量度一般物價水平。 [6分]
  • CPI 以一籃子代表性消費品及服務(食物、住屋、交通等)按固定權重加權計算 → 量度消費者面對的整體物價水平。 (2分)
  • CPI 通脹率 = (本期 CPI − 上期 CPI) ÷ 上期 CPI × 100% → 反映消費品整體價格升跌。 (2分)
  • CPI 以基期 = 100 表示(如 2019/20 = 100),高於 100 → 整體物價較基期上升。 (1分)
  • 應用:CPI 上升 → 名義收入購買力下降 → 反映生活成本增加。 (1分)
比較 CPI 與 GDP 平減指數。 [6分]
  • 覆蓋範圍:CPI 只包括消費品及服務;GDP 平減指數包括 C、I、G、(X − M) 所有本地產出。 (2分)
  • 籃子性質:CPI 使用固定加權籃(權數不隨年份變動);GDP 平減指數按每年實際產出組合調整。 (2分)
  • 進口處理:CPI 包括入口消費品;GDP 平減指數只計本地產出,不含入口。 (1分)
  • 變動方向:兩者大部分時間同向變動 → 但短期可因能源入口、資產價格等因素出現差異。 (1分)
工人 2022 年名義工資為每月 $20,000,2024 年升至 $22,000;CPI 由 110 升至 121 (基期 2019 = 100)。計算其實質工資變動。 [6分]
  • 公式:實質工資 = (名義工資 ÷ CPI) × 100。 (1分)
  • 2022 實質工資 = (20,000 ÷ 110) × 100 = $18,182。 (2分)
  • 2024 實質工資 = (22,000 ÷ 121) × 100 = $18,182。 (2分)
  • 結論:實質工資無變化 → 名義增幅(10%)剛好抵銷通脹(10%)。 (1分)
列出香港綜合 CPI 主要類別及其大致權數,並討論為何「住屋」佔比最高。 [7分]
  • 主要類別:食物、住屋、電力燃氣及水、煙酒、衣履、耐用物品、雜項物品、交通、雜項服務。 (2分)
  • 住屋權數約 40% → 為所有類別中最高。 (2分)
  • 原因:香港租金及樓價高昂 → 住宿佔住戶每月開支比重最大 → 住屋自然成為 CPI 最大權數分項。 (2分)
  • 含意:住屋分項變動對整體 CPI 影響巨大 → 政府特別公佈「剔除住屋分項」的 CPI 作互補參考。 (1分)
03

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

Unemployment Rate and Underemployment Rate

以失業及就業不足人士在勞動人口中所佔的百分比量度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

核心考點

1. 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

考評提示:失業率和就業不足率的計算

  • formula 失業率 = 失業人士 ÷ 勞動人口 × 100%;勞動人口 = 就業人士 + 失業人士(積極求職但未就業者);非勞動人口(如學生、退休人士)不計入分母。
  • formula 就業不足率 = 就業不足人士 ÷ 勞動人口 × 100%;就業不足人士指雖有工作但工時不足(如兼職但希望全職工作),未能充分利用其勞動力者。
  • 計算 失業率僅計算積極求職者,可能低估真實勞工市場鬆弛程度——失去求職信心而停止找工作者(discouraged workers)不計入失業人士,但屬隱性失業。

常見題型

試計算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並說明兩者的計算方法及區別。 [6分]
  • 失業率 = (失業人數 ÷ 勞動人口) × 100%;勞動人口 = 就業人士 + 失業人士(15 歲或以上、有工作能力且積極求職)。 (2分)
  • 就業不足率 = (就業不足人數 ÷ 勞動人口) × 100%;就業不足指有工作但工時不足者。 (2分)
  • 不計入勞動人口:退休人士、全日制學生、料理家務者、灰心工人 → 不計入失業率分母。 (1分)
  • 區別:失業(無工作且積極求職)vs 就業不足(有工作但工時不足,仍屬就業人口)。 (1分)
定義「勞動人口」(Labour Force) 並列出不計入勞動人口的群體。 [6分]
  • 勞動人口 = 就業人士 + 失業人士(15 歲或以上、有工作能力且願意工作)。 (2分)
  • 不計入①:全日制學生、退休人士、料理家務者。 (2分)
  • 不計入②:長期病患/傷殘者及灰心工人(discouraged workers,因長期找不到工作而放棄)。 (1分)
  • 香港統計處以過去 7 天參考期界定就業及失業狀態。 (1分)
寫出失業率公式並指出其主要限制。 [6分]
  • 公式:失業率 = (失業人數 ÷ 勞動人口) × 100%。 (2分)
  • 限制①:未計入灰心工人 → 勞動人口縮小 → 實際失業情況被低估。 (1分)
  • 限制②:兼職及就業不足者歸類為就業 → 掩蓋就業不足問題。 (2分)
  • 限制③:未反映工資水平及工作質素 → 無法衡量就業「質」的變化。 (1分)
解釋四種失業類型並各舉一例。 [8分]
  • 摩擦性失業:轉工期間的短暫失業(搵工需時)→ 例:應屆大學畢業生求職。 (2分)
  • 結構性失業:勞工技能與職位需求不匹配(產業轉型)→ 例:紡織廠北遷後留港低技術工人。 (2分)
  • 循環性失業:經濟衰退時 AD 下跌引致 → 例:2020 疫情下餐飲業工人被裁。 (2分)
  • 季節性失業:受季節需求變化影響 → 例:暑期後補習社教師失業。 (2分)
定義「就業不足」及其與失業的分別。 [6分]
  • 就業不足:參考期內非自願工作少於 35 小時,且正尋找更多工作,或被迫放無薪假。 (2分)
  • 身份歸類:仍屬就業人口 → 並非失業。 (1分)
  • 失業 vs 就業不足:失業者完全無工作並積極找工;就業不足者有工作但工時不足。 (2分)
  • 公式:就業不足率 = (就業不足人數 ÷ 勞動人口) × 100%。 (1分)
解釋 Okun's Law 及其政策含意。 [6分]
  • 實證關係:實質 GDP 下跌 → 失業率通常上升(幅度視經濟結構而異)。 (2分)
  • 意涵:反映產出缺口與循環性失業的密切關係 → 產出低於潛在水平時失業上升。 (1分)
  • 政策含意:擴張性財政/貨幣政策 → 刺激 AD → GDP 上升 → 降低循環性失業。 (2分)
  • 局限:對結構性失業效用不大 → 須配合再培訓及就業配對政策。 (1分)
甚麼是「自然失業率」(natural rate of unemployment)? [6分]
  • 概念:經濟處於潛在產出時仍存在的失業率 → 只包含摩擦性及結構性失業。 (2分)
  • 意涵:循環性失業 = 0 → 實際 GDP = 潛在 GDP。 (2分)
  • 決定因素:勞動市場彈性、最低工資水平、失業福利水平、技能配對效率。 (1分)
  • 政策含意:循環性失業可透過 AD 政策處理;結構性/摩擦性 → 須以再培訓及就業配對措施應對。 (1分)
香港 2020 年第三季失業率升至 6.4%;2023 年第四季降至 2.9%。分析其變化原因。 [7分]
  • 2020 年升至 6.4%:新冠疫情下出入境限制及堂食禁令 → 旅遊、餐飲、零售業需求驟降 → 大量裁員。 (2分)
  • 性質:屬典型循環性失業 → AD 大幅下降 → 失業率急升。 (1分)
  • 2023 年降至 2.9%:通關後旅遊復甦 → 勞動需求回升;政府「保就業」計劃及消費券 → 支撐 AD。 (2分)
  • 結構因素:勞動力減少(移民及人口老化)→ 勞動人口(分母)收縮 → 失業率下降效應放大。 (2分)
解釋放棄尋找工作者對失業率的影響。 [6分]
  • 灰心工人:長期找不到工作而放棄尋找者 → 不再積極求職 → 不計入勞動人口。 (2分)
  • 衰退期:此類人數增加 → LF 收縮。 (1分)
  • 數學效應:失業率 = 失業人數 ÷ LF → 灰心工人離開 LF,分子分母同減 → 官方失業率被低估。 (2分)
  • 政策含意:官方失業率易低估真實勞動市場疲弱 → 須同時參考勞動參與率及就業不足率。 (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