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 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 · Topic CA

成本會計

Cost Accounting

成本分類(直接/間接、固定/變動)、邊際成本與吸收成本計算法、損益兩平分析(Break-even Analysis)、決策相關的成本概念。

01

成本分類與成本行為

Cost Classification & Cost Behaviour

成本按性質分類(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按行為分類(固定成本、變動成本、半變動成本)、按決策分類(相關成本、沉沒成本、機會成本)。

核心考點

1. 成本分類的三個維度

考評提示:考核重點:區分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對產品成本計算的影響、固定成本在高低產量下的單位成本變化、沉沒成本在決策中應被忽略。

  • 定義 按性質分類:直接材料(可直接追溯至產品的原材料)→直接人工(可直接追溯的工資)→直接費用→製造費用(間接材料+間接人工+間接費用,如廠房租金、折舊)→Prime Cost = Direct Materials + Direct Labour
  • 定義 按行為分類:固定成本(總額不隨產量變化——如租金、管理層薪金→單位固定成本隨產量增加而下降→規模經濟的來源)→變動成本(總額隨產量按比例變化——如原材料→單位變動成本大致恒定)→半變動成本(含固定+變動元素——如電費=基本月費+按用量計費)
  • 方法 高低點法(High-Low Method):從最高與最低活動量期間的成本數據→計算變動成本率=(最高成本-最低成本)/(最高活動量-最低活動量)→分離固定與變動元素→但假設成本與活動量為線性關係(局限性)
  • 定義 決策相關成本概念:相關成本(因決策而改變的未來成本)→沉沒成本(已發生且不可收回→決策時應忽略)→機會成本(選擇A方案而放棄的最佳替代方案的收益)→增量成本(因決策而產生的額外成本)
  • 陷阱 考試陷阱:學生常混淆固定成本與間接成本——固定/變動係指成本隨產量的行為;直接/間接係指成本能否追溯至產品。兩者是不同維度的分類

常見題型

解釋「沉沒成本應在短期決策中被忽略」的原因。舉例說明。
  • 沉沒成本定義:已經發生且無論未來採取什麼行動都無法收回的成本→例如已購買的專用機器(無轉售價值)
  • 為什麼忽略:決策應基於未來增量現金流而非歷史成本→考慮沉沒成本會導致「越陷越深」(escalation of commitment)→即繼續投入資金到失敗項目中因為不想浪費已付出的錢
  • 例子:公司已花HK$100萬研發一款產品→市場測試顯示沒有需求→應停止而非繼續投入——那HK$100萬無論如何收不回
  • 正確做法:只考慮增量收入與增量成本的差額→若增量收入>增量成本就做,反之則不做
02

邊際成本與吸收成本計算法

Marginal & Absorption Costing

兩種成本計算方法的差異:邊際成本法僅將變動製造成本計入產品成本、固定製造成本作為期間費用;吸收成本法將所有製造成本(固定+變動)計入產品成本。

核心考點

1. 邊際成本法與吸收成本法的核心差異

考評提示:必考!兩種方法在產量不等於銷量時會產生不同利潤數字。關鍵:存貨增減對利潤的影響——存貨增加時吸收成本法利潤>邊際成本法利潤(因為部分固定成本被存貨吸收)。

  • 定義 邊際成本法(Marginal Costing):產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製造費用→固定製造費用全數在當期損益表中列為期間費用→貢獻毛益(Contribution)=銷售收入-變動成本→用於短期決策(如特殊訂單接受與否、自製vs外購)
  • 定義 吸收成本法(Absorption Costing):產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製造費用+固定製造費用(按預定分配率吸收)→固定製造費用作為產品成本的一部分隨存貨結轉至下期→毛利=銷售收入-銷售成本
  • 對比 利潤差異的調節:若產量>銷量(存貨增加)→吸收成本法利潤>邊際成本法利潤(因部分固定製造費用留在期末存貨中);若產量<銷量(存貨減少)→吸收成本法利潤<邊際成本法利潤(因前期吸收的固定成本在本期釋放);若產量=銷量→兩種方法利潤相等
  • 對比 兩種方法的優缺點:邊際成本法→更清晰展示成本-產量-利潤關係(CVP分析)→適合內部決策但不符HKFRS(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外報告要求;吸收成本法→符合HKFRS→用於對外財務報表但可能導致為增加存貨而過度生產(管理層為了增加帳面利潤而生產超出需求的存貨)
  • 方法 損益兩平分析(Break-even Analysis):Break-even Point(單位)= 總固定成本 / 單位貢獻毛益;Break-even Point(金額)= 總固定成本 / Contribution Margin Ratio→Margin of Safety =(實際銷售-BEP銷售)/ 實際銷售→衡量銷售下降而不致虧損的安全邊際

常見題型

比較邊際成本法與吸收成本法。若某公司產量大於銷量,哪種方法會產生較高的利潤?解釋原因。
  • 核心差異:邊際成本法將固定製造費用全數在當期費用化;吸收成本法將固定製造費用計入產品成本→部分隨存貨遞延至下期
  • 產量>銷量時:吸收成本法利潤較高→原因:部分當期固定製造費用被期末存貨吸收→該部分費用不會在當期損益表中出現→遞延至存貨出售的期間
  • 數值例子:假設產量10,000件、銷量8,000件、固定製造費用HK$100,000→邊際成本法下全數HK$100,000在當期扣除;吸收成本法下僅HK$80,000(8,000/10,000)在當期扣除→HK$20,000留在存貨中
  • 管理意涵:吸收成本法可能導致為增加利潤而過度生產→存貨積壓→實際上是將當期成本推遲至未來→需要內部控制來防止此操縱